发展对象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1-04-30 点击数:

经学生党支部培养考察,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总支审查同意,拟确定韦昌优等4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党员和群众对确定以下同志为发展对象如有意见,可采口头或书面形式于5月10日前向民族学院党总支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
民族学院党总支电话:38256629,电子邮箱: gsdmzxy@gpnu.edu.cn

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:38256610,电子邮箱: gszzb@gpnu. edu.cn

 

     民族学院党总支

2021年4月30日

具体公示名单如下: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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