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学院2021年补充中初级职称评审(认定)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2-11-11 点击数:

根据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100号)、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人社部40号令)等文件精神,为落实“评聘结合”制度,保障教师权益,已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,但尚未取得对应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(以下简称“已聘未评人员”),须在2021年度职称评审(认定)中取得对应的职称证书。经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工作相关程序审核,现将拟推荐申报名单:冯润、李毓、毛帅、谷宇、朱雅雯、汤苑芳(转评系列)进行公示。

公示期间,如对申请人员及材料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
公示时间: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

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、邮箱和地址:

民族学院党政办公室

联系邮箱:rocgood7@gpnu.edu.cn

联系地址: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401

联系人:林起鹏;

联系电话:38256629

民族学院

2022111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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