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,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,根据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广师大党委〔2019〕116号)、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》(广师大〔2023〕71号)、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》(广师大〔2023〕72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位点实际,经民族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了《2023年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2023年民族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方案》。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—5月4日。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民族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。联系人:黄老师;联系电话:020-382566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