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族学院2024年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5-06-04 点击数:

根据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100号)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0〕33号)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24〕29号)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教师个人申报和组织审核,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、时效性等进行审核,拟推荐以下同志申报职称,现予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。

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4日至6月10日(5个工作日)。推荐人申报职称材料存放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411室,如若对评审推荐人员有异议,请邮件或书面向学院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
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、邮箱和地址:

民族学院党政办公室

联系地址: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402;

联系人:王婷婷;

联系电话:38256629。

民族学院

2024年6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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